行业标准《假高粱检疫鉴定方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邵秀玲 、尼秀媚等 。
备案号:33351-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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