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4部分:销售终端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李军 、刘泽华等 。
备案号:16597-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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