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由卫生部医政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郭健 、莫培生 。
备案号:15865-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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