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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行业标准-WS 卫生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由卫生部医政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郭健莫培生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5-12-01
  • 执行于2005-05-0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WS/T 249-2005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100.10
归口单位
卫生部医政司
主管部门
卫生部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15865-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7号 。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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