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化妆品中奎宁及其盐的测定方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白桦 、卢加文等 。
备案号:24796-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9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