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吕刚 、丁宇等 。
备案号:43720-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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