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21部分:港口行李员》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部。
主要起草单位 烟台港 、上海港等 。
主要起草人 蔡利华 、凌安宁等 。
备案号:14377-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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