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儿童少年矫正眼镜卫生要求》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眼科研究所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 、北京同仁医院验光配镜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徐亮 、马军 、吕帆 、刘卫国 、孙兰英 、唐萍 、张琳 、李伟 、吴敏 、冯祎 、刘丽娟 。
备案号:5439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验光处方为矫正儿童少年的屈光不正和弱视而配制的眼镜。本标准不适用于渐变多焦点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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