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基于H.323和基于会话初始协议(SIP)的IP电话互通技术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李健芳 、段世惠等 。
备案号:12853-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3号 。
20076674-T-339 会话初始协议技术要求 第3部分:ISUP和会话初始协议(SIP)的互通
YD/T 1522.1-2006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1部分:基本的会话初始协议
YD/T 1522.2-2006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2部分:基于会话初始协议(SIP)的呼叫控制的应用
YD/T 1522.31-2009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3部分:ISDN用户部分(ISUP)和会话初始协议(SIP)的互通(补充件1)
YD/T 1522.3-2006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3部分:ISDN用户部分(ISUP)和会话初始协议(SIP)的互通
YD/T 1522.5-2010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5部分:统一IMS网络的SIP协议
20076673-T-339 会话初始协议技术要求 第2部分:基于会话初始协议(SIP)的呼叫控制的应用
YD/T 1520-2006 IP电话接入设备互通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H.323协议
YD/T 1938.1-2009 会话初始协议(SIP)测试方法 第1部分:基本的会话初始协议
YD/T 1522.6-2010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6部分:与承载无关的呼叫控制(BICC)协议与统一IMS网络SIP协议的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