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移动和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锡堂 、刘秋萍等 。
备案号:12865-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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