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细水雾枪》由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4)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金韡 、戎军 、王怡 、阙兴贵 、苏琳 、顾文杰 、马其诚 、朱凤林 。
备案号:5748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灭火为目的、以水为主要喷射介质的细水雾枪。不适用于带有切割、穿刺或呼吸等功能的细水雾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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