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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目录
1
标准状态
发布于1996-08-01
执行于1996-06-28
废止于
2
基础信息
标准号
MH 3145.2-1996
发布日期
1996-06-28
实施日期
1996-08-01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
无
3
备案信息
备案号:4156-199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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