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长江电子航道图制作规范 第4部分:数据有效性检验》由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长江航务管理局 、长江航道局 。
主要起草人 赵德鹏 、李邵喜 、李源惠等 。
备案号:5450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长江电子航道图制作、系统开发、设计和应用,其他内河电子航道图系统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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