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p control gear—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c. and/or d.c. supplied electronic control gear for fluorescent lamps
国家标准计划《灯控制装置 第2-3部分: 荧光灯用交流和/或直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上光照明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柯建锋 、柯柏权 、陆军民 、郑燕峰 、段彦芳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347-2-3:2011。
采标中文名称:灯控制装置 第2-3部分: 荧光灯用交流和/或直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