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 fighting vehicle—Part 21: equipment storage fire fighting vehicle
国家标准计划《消防车 第21部分:器材消防车》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4(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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