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ermination of cefuroxime residue in foodstuffs for import and export
国家标准计划《进出口食品中头孢呋肟残留量的测定》由424-cnc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蔡勤仁 、彭玉芬 、柳训才 、欧阳颖瑜 、张毅 、蔡杰 、薛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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