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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Cosmetic production enterprise sanitation criterion

国家标准计划 制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由46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

目录

1项目进度

  • 网上公示
  • 起草
  • 征求意见
  • 审查
  • 批准
  • 发布

2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79872-Q-361
制修订
制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08-01-14
归口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执行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起草单位

4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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