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laboratories —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nd competence —Part 4: Requirements in the field of Clinical Chemistry
国家标准计划《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4部分:临床化学检验领域的要求》由TC136(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北京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二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主要起草人 郭建 、李军燕 、翟培军 、胡冬梅 、周亚莉 、毛远丽 、邱玲 。
20141247-T-464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3部分:尿液检验领域的要求
20141244-T-464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2部分:临床血液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20142159-T-464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要求 第7部分:输血医学领域的要求
20141246-T-464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要求 第5部分:临床免疫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GB/T 22576-2008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
20142160-T-464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要求 第6部分: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20141243-T-464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WS/T 255-2005 临床检验医学 参考测量实验室
20173873-T-46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0171767-T-469 移动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