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laboratories —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nd competence —Part 4: Requirements in the field of Clinical Chemistry
国家标准计划《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4部分:临床化学检验领域的要求》由TC136(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北京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二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主要起草人 郭建 、李军燕 、翟培军 、胡冬梅 、周亚莉 、毛远丽 、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