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lway applications—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art 4: Emission and immunity of the signalling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pparatus
国家标准计划《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由TC278(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闻映红 、朱云 、敖奇 、余定华 、刘贵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236-4:2008。
采标中文名称: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GB/T 24338.5-2009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20141637-T-347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与抗扰度
GB/T 24338.6-2009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装置和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20141632-T-347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1部分:总则
GB/T 24338.1-2009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1部分:总则
GB/T 32347.3-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3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
20141635-T-347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
GB/T 24338.4-2009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
20141633-T-347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2部分:整个轨道系统对外界的发射
GB/T 24338.2-2011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2部分:整个轨道系统对外界的发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