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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

国家标准计划 修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1项目进度

  • 网上公示
  • 起草
  • 征求意见
  • 审查
  • 批准
  • 发布

2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62457-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05-12-30
全部代替标准
GB 13618-1992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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