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eneral immunity requirement for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国家标准《电信设备的抗扰度通用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周镒 、肖雳 、陆冰松 、闫美云 、谢玉明 、敬美 、张兴海 、黎小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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