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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曼光纤放大器技术条件

Technical condition for Raman Fiber Amplifier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喇曼光纤放大器技术条件》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梁臣桓付成鹏印新达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6-04-05
  • 执行于2006-10-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20184-2006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33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80.30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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