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ding rule of the unified social credit identifier for legal entitie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由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贵州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宿忠民 、柯志勇 、孙镇 、赵捷 、钱晓东 、牛之霞 、严畅 、于辉 、尹艳 、朱会彦 、马宇飞 、冯晓静 、周莉 、袁辉 、孙泰 、王波 、孟炬 、朱峰 、李一峰 、周顺骥 、杨扬 、邓祥武 、金江 、宫政 、李晟飞 、林云付 、朱勋程 、周烨 、仇阿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