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 2: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s
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沈阳斯沃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海博智恒电器防火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申泰电器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丁宏军 、杨波 、康卫东 、张颖琮 、仝瑞涛 、孙珍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