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s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 、广东裕豪厨具电器有限公司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李继萍 、李旭飞 、刘迎九 、刘蒙 、余伯坚 、王洪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