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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 1: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equipment

国家标准 强制性 现行

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沈阳斯沃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智恒电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申泰电器系统有限公司三科电器有限公司福建俊豪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颖琮宋立丹仝瑞涛陈振云丁宏军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7-24
  • 执行于2015-06-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14287.1-2014
发布日期
2014-07-24
实施日期
2015-06-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14287.1-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8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20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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