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dionuclide imaging device―Characteristics and test conditions―Part 3:Gamma camera based-wholebody imaging systems
国家标准《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北京滨松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章兆园 、唐兆荣 、冯健 、宋连有 、张新 、焦春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