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hod of calculating recoverability rate of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国家标准《通信终端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展讯高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伟祥 、蒋京鑫 、刘研 、王丽琴 、杨帆 、宋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