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environmentally innocuous disposal for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disused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国家标准《废弃通信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无害化处理技术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伟祥 、蒋京鑫 、朱永光 、王殿魁 、陈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