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4: 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trinisic safety “i”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张刚 、徐建平 、付淑玲 、徐刚 、陈士学 、程曙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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