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inaires - Part 2-25: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Iuminaires used in clinical areas of hospitals and health care buildings
国家标准《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施晓红 、朱战 、陈超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