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machines for floor treatment for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use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鲁建国 、朱焰 、张仁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