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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

RASTI method for the objective estimating of speech intelligibility in auditoria

国家标准 推荐性 废止

国家标准《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由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机电部第三研究所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93-06-14
  • 执行于1994-02-01
  • 废止于2018-05-01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4476-1993
发布日期
1993-06-14
实施日期
1994-02-01
废止日期
2018-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72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40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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