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irons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飞利浦香港电子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徐艳容 、彭咏添 、陈子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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