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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ecycling of lead acid battery for telecomunications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深圳理士奥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余斌贾骏温小平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10-07
  • 执行于2009-04-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22424-2008
发布日期
2008-10-07
实施日期
2009-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8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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